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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立法保障夫妻“互查財產權”曾一度引起爭議。資料圖
??? 妻子懷疑丈夫不忠,另有財產在外,怎么辦?找私家偵探,還是訴諸法庭?這些法子未必管用,廣州市最近通過的一項法規明確規定,夫妻一方持證件到相關部門有權查詢配偶的財產。這項在全國來說屬于創新的法規條文立即引發人們的議論:新法會否影響夫妻信任?女方權益就此得到保證了嗎?
????主旨:保障女方知情權
????這部備受關注的《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簡稱《規定》)在17日的廣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獲得通過。這也意味著1996年開始施行的《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規定》第二十三條明確:夫妻一方持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等機構申請查詢另一方的財產狀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受理,并且為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在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財產證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
????“婚姻中,男方往往在經濟實力方面處于強勢地位,女方處于弱勢地位,因此這部法律主要是為了保障女方在家庭共有財產方面的知情權。”廣州市婦聯主席李建蘭說,她是修法小組成員之一,“這個規定維護的是無過錯一方的權利。在離婚的財產分割上,將有助于實現兩性平等。”
????李建蘭介紹,婦聯曾經接到過很多婦女的投訴,男方單方面把房子賣掉,或者下海做了生意,瞞著老婆為婚外情人買房買車,女方雖然知道,但不知從何查起,這項措施的意義就在于讓財產變得更加透明。
????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婚姻法專家魯英介紹,在部分婚姻家庭中,男方將共同財產據為己有并私自支配,這往往表現在離婚訴訟中的偽造債務證據,轉移、變賣、藏匿財產等行為。女方卻找不到有效證據證明共同財產存在,離婚對其傷害很大。
????“此舉甚好,可使‘花心’的人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顧忌,收斂賊膽。”一位搜狐網友評論說。
????廣州合邦律師事務所的魏素瓊律師介紹,根據《婚姻法》第四條,夫妻間有互相忠實的義務,這個忠實包括感情方面的忠實,也包括對家庭共同財產情況的忠實。因此,這條規定實際是對《婚姻法》相關規定的細化。
????“這部法規還要等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我們希望能在明年三月八號婦女節開始施行。”李建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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