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開始,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更換統一的廣州居民戶口簿,逐步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劃分,將其統一登記為“廣州市居民戶口”。近日,廣州市公安局向各區、縣級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單位發出《關于配合做好我市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函》。
首頁內頁都有變化
廣州市公安局在函件中稱,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準備首先從今年5月份開始在全市范圍內更換統一的廣州居民戶口簿,逐步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劃分,將其統一登記為“廣州市居民戶口”。為方便戶籍制度改革相關配套職能部門確認原戶口性質為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的人員,廣州市公安局一是在戶口簿首頁戶別項目中的內容由原來的“非農業家庭戶口”或“農業家庭戶口”(包括地方城鎮、自理口糧、全民農業等類型戶口性質人員)統一轉換成“居民戶口家庭戶”;“非農業集體戶口”轉換成“居民戶口集體戶”。
二是在原農業戶口人員的戶口簿內頁“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址”項目中增加打印“2010年5月1日起統稱居民戶口”字樣,作為換發新版戶口簿后原農業戶口人員的標識。
廣州市公安局還函請各區、縣級市黨委政府分批分階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督促和協調各配套職能部門做好有關的宣傳解釋工作,杜絕推諉扯皮情況的發生,并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認真區分原農業和非農業戶口人員相關配套政策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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