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產稅爭論仍在糾結之時,土地增值稅調控利器再次祭起。國稅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對目前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進行調整,并研究預征率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掛鉤機制。
????通知明確指出,各級稅務機關要全面加強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工作,把預征率的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情況結合起來,使預征率更加接近實際稅負水平,改變目前部分地區存在的預征率偏低,與房價快速上漲不匹配的情況。通過科學、精細的測算,研究預征率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掛鉤機制。
????通知要求各地對目前的預征率進行調整。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征率(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對尚未預征或暫緩預征的地區,應切實按照稅收法律法規開展預征,確保土地增值稅在預征階段及時、充分發揮調節作用。
????據了解,從1994年開始,國稅總局規定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最低30%,最高60%)征收土地增值稅。不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于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存在較大的技術難題,同時沒有嚴格的征繳時限,土地增值稅一直采取預征的方式收取,大部分地區按預售商品房收入的0.5%—2%的比例征收。
????除了劃定各地土地增值稅最低預征率外,通知還要求“各地克服畏難情緒,加強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要求,進一步細化操作辦法,嚴格審核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收入和扣除項目,提升清算水平。有條件的地區,要充分發揮中介機構作用,提高清算效率,對清算中弄虛作假的中介機構進行嚴肅懲治。
????對已經達到清算條件的項目,各地要全面進行梳理、統計,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提出清算進度的具體指標;對未及時進行清算的納稅人,要依法進行處罰;對審核中發現重大疑點的,要及時移交稅務稽查部門進行稽查;對涉及偷逃土地增值稅稅款的重大稽查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案件處理情況。
????此外,國稅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有針對性地選擇3—5個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項目,作為重點清算審核對象,以點帶面推動本地區清算工作。
????通知還就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給予明確。通知稱,核定征收必須嚴格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核定征收范圍,嚴禁在清算中出現“以核定為主、一核了之”、“求快圖省”的做法。凡擅自將核定征收作為本地區土地增值稅清算主要方式的,必須立即糾正。
????對確需核定征收的,要嚴格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從嚴、從高確定核定征收率。通知還規定,為了規范核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則上不得低于5%,各省級稅務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區分不同房地產類型制定核定征收率。(證券時報 鄭曉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