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我國許多城市的城管執法存在著理念和價值觀的偏差。城市要“臉皮”,小商販為“肚皮”,這不僅是一對“剪不斷理還亂”的矛盾,而且注定將在城市發展進程中長期存在。如何處理“臉皮”和“肚皮”之間的關系,折射了城市管理的理念和價值觀。
????從表面上看,城管與小商販之間的矛盾激化,緣于“利益自保”。小商販靠流動擺攤謀生,“經營”的自由度直接關系到養家糊口;而城管則靠管理小商販“吃飯”,“城管績效”直接影響到城管的“飯碗”能否端穩。
????正是這樣,一些城市雖然采用了綜合執法體制,但卻沒有受到“綜合性”的執法思維和體制改革的思想精髓;而是依然沉溺于“人治”和“拳頭”的執法慣性,由此必然引起沖突升級和矛盾激化。暴力執法與暴力抗法等令人遺憾的“都市悲劇”,已經成為諸多城市必須正視和盡快解決的現實危機。
????早在2007年全國兩會期間,要求立法規范城管執法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呼聲就十分高漲。全國人大代表常金月就曾經提出建議,應當制定規范城管執法的專門法律或法規,明確執法權限、執法職能、執法手段、執法保障、執法監督等等。
????如何正確處理城市“臉皮”和小商販“肚皮”之間的矛盾,近些年來,國內一些城市正在不斷探索一條“和諧城管”和“人性城市”的道路。2007年,上海市就率先出臺了令全國矚目的改革措施,政府一改以經對馬路流動攤點一律封殺的做法,在該市部分市區路段,只要市民同意,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允許小商販設置便民攤點。
????南京等一些城市也不甘“落伍”,相繼出臺了給小商販留出生存空間的措施。這充分反映出上海、南京等城市在管理方面融入了更多的人道主義和人性關懷的因素;在管理理念上實現由過去“以堵為主”轉向如今的“以疏為主”;在兼顧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實現這樣一種平衡;既護住了城市的“臉皮”;又保護了菜農和小商販的“肚皮”,可謂皆大歡喜。
????聯想到最近我市新興市場等大力整治,使不少小商販為保“肚皮”而發愁問題。筆者認為,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好舉措應該值得借鑒,在部分不是主要街道的路段,可以允許小商小販在規定的時間內設置便民攤點。
????如大學路兩旁人行道比較寬闊,過去就是我市著名的“下崗職工街”,建議允許下崗職工等低收入人員在大學路兩旁規定的地方設置便民攤點,倘能如此,既可保護了下崗職工和低收入市民的“肚皮”,又可方便廣大市民的購買日常生活所需的廉價小商品;也不會嚴重影響我市的“臉皮”,一舉幾得,何樂而不為?■梁秋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