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于2010年底建設了“梧州市道路交通智能監控系統(以下簡稱電子警察監控系統)”,于2011年元月投入試運行。該系統于2011年5月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的驗收,廣西交管局下發《關于同意梧州市智能交通電子監控系統驗收通過的批復》(桂公交管【2011】127號)同意用于交通執法。
電子警察監控系統覆蓋了梧州市區19個紅綠燈路口、6個進出城區的路口和部分交通復雜路段,使用全高清攝錄機、高清一體化智能攝像機進行24小時監控,實現對全市社會面治安狀況和道路交通秩序的全方位、多角度、全自動的智能監控和管理。該系統試運行期間,在確保我市道路交通暢通有序、打擊交通肇事違法犯罪、打擊街面侵財犯罪、指揮調度警力聯動抓捕現行犯罪嫌疑人等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于5月29日通過本地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論壇,對電子警察監控系統固定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19個設置地點進行了公告,隨后展開了為期四個月的電子警察執法宣傳工作,以便讓廣大市民有一個緩沖期來適應電子警察的執法模式。
現經上級批準,市公安交警支隊決定,自2011年10月8日起正式啟用電子警察監控系統執法。現就有關事項通報如下:
電子警察執法采取“少處罰、多教育、逐步推進”
先對一部分路口進行執法
經過多方調研并報上級批準,市公安交警支隊決定,電子警察執法以“少處罰、多教育、逐步推進”為原則,“少處罰、多教育”是指電子警察執法主要處罰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不按信號燈通行、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其他輕微交通違法以教育為主。“逐步推進”是指,在設置了電子警察監控設備的19個路口中,先對交通違法比較多、容易造成交通擁堵、電子警察執法條件較好的路口進行執法,待廣大駕駛員比較適應電子警察執法模式后,再逐步分批推進覆蓋至全部19個路口(第一批執法的路口將提前在本地媒體進行公告)。
電子警察執法記錄經“三級審核”
因客觀條件造成的輕微違章可酌情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市公安交警支隊決定實行“三級審核”制度,明確對電子警察記錄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要經過城區大隊、指揮中心、支隊分管領導逐級審核把關,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違法行為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對因緊急避讓、道路客觀條件造成的輕微交通違法記錄則視具體情況予以剔除。
可在“廣西交警便民網”查詢違章記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電子警察監控系統記錄的交通違法資料經過三級審核將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為交通違法行為的證據。市民可登陸“廣西交警便民網”(網址為:http://www.gxjj.gov.cn/)進行查詢。同時,市公安交警支隊將與相關部門合作,采用短信、郵寄等方式在法定期限內向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送達交通違法告知。為此,市公安交警支隊提醒廣大機動車所有人,如果您的住址和聯系電話已經改變,請依法及時到車管部門進行變更登記,以便及時收到相關告知信息。
對電子警察執法記錄有異議可到特勤大隊提出
經上級批準,暫由特勤大隊對電子警察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市民接到違法告知信息后應在規定期限內前往該大隊處理(辦公地點位于市車管所一樓),市民可依法要求查詢電子警察記錄的違法資料,對該資料有異議的,可現場提出陳述和申辯,或者到支隊法宣科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