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9102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認定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
事項變更審批操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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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審批項目名稱、性質
??? (一)名稱:《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事項變更審批
(二)行政許可
二、設定依據
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令第292號公布并施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服務項目、網站網址等事項的,應當提前30日向原審核、發證或者備案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三、實施權限和實施主體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9號令公布,自2004年7月8日實施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廣西境內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事項變更進行審批。
四、行政審批的條件
根據《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下列事項之一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填寫《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項目變更申請表》,同時提供下列相關證明文件:
(一)《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中審核批準的項目(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提供者單位名稱、網站名稱、IP地址等);???
(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基本項目(地址、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等);
(三)網站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基本情況(服務方式、服務項目等)。
五、實施對象和范圍
在廣西轄區范圍內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網站提出《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審批事項變更申請。
六、變更資格證書所需提交材料目錄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項目變更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進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www.sfda.gov.cn.)→網上申請→在線服務→網上申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項目變更申請→在線打印。提供申請內容一致的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項目變更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正、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三)變更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單位名稱,需提供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變更網站名稱、網站主服務器所在地地址/域名/IP地址、網站其他服務器所在地地址/域名/IP地址,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五)變更法定代表人、網站負責人需提供人事任免決定和身份證復印件及簡歷; (六)變更網站欄目服務方式和服務項目(收費或非收費),需提供相關變更欄目和內容的復印件,以及在線瀏覽網站變更內容的方法及操作說明。
七、辦結時限
??? 根據《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一)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二)承諾辦結時限:7個工作日
八、行政審批數量
無數量限制
九、收費項目、標準及其依據
不收費
十、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771-5595802
投訴電話:0771-559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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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點擊下載)
1:行政審批流程圖
2:申請書示范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