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紀榮蘭)市新興一路108號一住宅外墻私自搭建了一個大概5平方米的陽臺,不僅擋住了樓下住宅的光線,而且讓居民感到憂心,在這棟建于上世紀80年代的老舊樓房加建陽臺,存在安全隱患。
????違建現象屢屢見于報端,盡管轄區的建設局在接到群眾投訴電話后派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根據相關手續鑒定其為違章建筑,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但是,許多違章建筑依然屹立不倒,拆除違章建筑似乎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
????根據群眾報料,10月24日下午,記者來到現場了解情況時發現,這棟顯得破舊的居民樓的外墻很突兀地冒出了一個新建不久的陽臺,陽臺外還安裝了空調室外機。
????住在一樓的居民黎女士告訴記者,這個陽臺是其樓上住戶今年3月份的時候搭建起來的。她將問題反映到原蝶山建設局后,該局的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了調查,鑒定其為違章建筑,并對戶主下發了限于5月20日前恢復原狀的“限期整改通知書”。但時至今日,這個陽臺還依然存在著。
????黎女士也曾嘗試與樓上住戶交涉,但對方則表態,“要拆你自己上來拆,我們不拆?!边@讓黎女士很為難。她提出疑問,為什么職能部門不對違章建筑依法進行拆除呢?
????記者聯系到原蝶山建設局,該局工作人員歐先生表示,接到群眾投訴后會到現場進行調查。鑒定是否屬于違章建筑,則視戶主能否出示建筑物的紅線圖、審批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而定。如果鑒定為違章建筑,則會對戶主進行筆錄等工作,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如果戶主不愿意自行拆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是由相關城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違章建筑物進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