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梁燕如 通訊員 李晚昌) 消費者交付購買家具的定金后,過了一段時間,商家竟然“失蹤”了,定金還能不能要回來?市民張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2012年9月,張先生在長洲區某大型家具廣場內的某品牌連鎖家具專柜,看中了一套價值4100元的家具,并交了1300元定金。當時,雙方約定交貨時間是2013年10月。
2013年5月,張先生來到上述家具廣場發現,他訂購家具的某品牌連鎖專柜已撤場,但他一直沒收到過商家通知提前提貨或退換定金的電話、短信。當時,張先生撥打訂貨單上的商家聯系電話,電話已無法接通。眼看1000多元的定金有可能打水漂,張先生來到了梧州市消協請求幫助。
接到張先生反映的情況后,梧州市消協工作人員來到長洲區某家具廣場進行調查。
據了解,該連鎖專柜是租用了家具廣場的場地經營,但家具廣場不愿意透露商家信息。對此,梧州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若責任方無法明確,場地出租方需承擔一定的責任。此時,該家具廣場才表示,該品牌連鎖專柜已到玉林市經營。
于是,梧州市消協發函玉林市消費者委員會,請對方介入協調。據查,該品牌連鎖專柜的相關負責人承認了曾收取張先生定金,最后,通過匯款形式如數退還。至此,張先生的維權路告一段落。
針對張先生遭遇,梧州市消協負責人提醒,市民訂購商品應小心,切忌預付大量定金。交付定金后,需保留有效票據以便產生糾紛時用于舉證。
此外,根據相關法規,商家出租柜臺、場地后,承租方若在收取消費者大量財物后撤場,在找不到相關責任人時,出租方需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梧州市消協負責人提醒,商家出租場地時,應有意識地檢查承租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資質,判斷其經營實力,以避免承租方發生不誠信經營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