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江都市報訊 近日,梧州市盛業大廈某商店經營者梁某收到梧州市長洲區工商部門的處罰決定書,嘗到了忽略日常核查所售商品所帶來的教訓。事情的起因還得從他當初擺放在貨架上的一罐售價為200元的無中文標志和中文說明書的奶粉說起。
????4月8日,長洲區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經營戶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某商店的貨架上擺放著一罐無中文標志和中文說明書的奶粉。經查,該罐待售的奶粉貨值金額為200元,而該奶粉的罐身上沒有任何中文標志和中文說明書。由于其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執法人員當即決定立案調查。隨后該局向梁某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梁某,擬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內容。
????在告知期限屆滿后,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長洲區工商局作出了責令梁某改正違法行為,沒收該無中文標志和中文說明書的奶粉,并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
????在此,長洲區工商局執法人員提醒廣大經營者,對所銷售的進口商品一定要留意,一旦發現所售商品無中文標志和中文說明書,要及時撤柜處理;進貨時也應嚴格把關,以免不慎購進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不合格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