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梁燕如)8月7日,在山水華庭小區大門前,來自湖南的湯師傅正頂著烈日接地下通信光纜。在被問及是否有高溫津貼時,湯師傅顯得有些驚訝,他告訴記者,從沒領過高溫津貼,也沒有清涼飲品,公司每月只按工作量發一次性工資,工人平均年薪約5萬元。
當天,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勞動者未能單獨領取高溫津貼,用人單位往往是“打包發放”高溫津貼。“施工工人是臨時聘用,工酬按天數計算,高溫天氣會適當上浮薪酬額度,但不會注明上浮部分是高溫津貼。”7日上午,在新興市場升級改造工程現場,負責該工程技術監管工作的廣西建工集團建筑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覃建全如是說。而在四中附近的一個樓盤,記者采訪了一位工人,他的工酬是每天200元,未領到任何額外津貼。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不少工程存在時間短、施工人員不穩定等情況,施工方承接相關工程時,會考慮天氣等因素,與用工方“一口價”議定薪酬,一般不會細討論各類津貼。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負責人表示,根據有關規定,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勞動環境下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所給予的額外必要補償,應單獨列出計入工資總額;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形式用工的,按小時折算支付高溫津貼給非全日制員工。
該負責人鼓勵勞動者應大膽維權,發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撥打0774-6029178向市勞動監察支隊反映。相關部門接報核實后,會責令企業改正,對逾期拒不改正的企業可依法作出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