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趙洋) 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梧州市關于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相關通知。根據通知,從今年9月1日起,梧州市對新入戶機動車開展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核發工作,新車注冊登記全面執行國Ⅳ以上(含)排放標準。
????污染物排放水平不達標不予注冊登記
????按照《通知》要求,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機動車階段性排放標準,梧州市新車注冊登記全面執行國Ⅳ以上(含)排放標準,從源頭控制污染。
????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新入戶車輛,辦理入戶手續后免費核發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污染物排放水平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的新車,公安機關不予注冊登記。
????對所有申請在梧州市入戶的外地二手機動車,環保部門根據環境保護部公布的符合國Ⅳ及以上標準的環保達標車型目錄,通過環境保護部下發的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核發系統進行環保車型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憑環保部門出具的車型環保達標證明,到獲得自治區環保廳委托的機動車環保檢測站進行機動車排氣檢測,憑合格的檢測報告單和車型環保達標證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轉入登記;環保不達標車型或環保車型審核達標但排氣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轉入登記。
????在用機動車需到有資質的機動車排氣環保檢測機構進行排氣污染檢測,檢測合格的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綠標或黃標)。檢測不合格的限期維修治理,經復檢合格后方能發放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在用機動車實行定期環保檢測
????《通知》還要求,機動車排氣定期環保檢測應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一致,到期年檢的在用機動車需到有資質的機動車排氣環保檢測機構進行排氣污染檢測。排氣環保檢測不合格的,限期治理,經復檢合格后方能發放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復檢不合格的,不予核發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已在機動車排氣環保檢測站排氣檢測的機動車不再接受機動車安檢線尾氣部分的重復檢測。同時,市環保部門應暢通舉報渠道,鼓勵市民對市區道路上明顯可見冒黑煙的機動車進行舉報,推動全社會機動車污染物達標排放。
????明年四月起發放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根據《通知》,梧州市將成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防治工作的階段目標為:
????——2014年9月1日起,開展對新入戶機動車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核發工作。力爭到2014年底,新車入戶的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率達100%。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區2個機動車排氣檢測站(10條檢測線)的建設;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檢測站的認證工作,獲得自治區環保廳資質委托,并完成試運行。
????——2014年9月30日前,制定外地機動車轉入管理規定;2014年12月31日前,設置黃標車限行區域、限行時段;2015年4月起,全面推行在用機動車排氣定期環保檢測、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分類管理制度,開展道路、停車場地抽檢聯合執法,對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上路行駛的車輛,以及在限制區域、限制時段行駛的黃標車輛進行查處。
????——2015年4月起,全面開展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發放工作。2015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公交車、出租車、外地轉入的二手車、新車入戶的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在用機動車的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