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紀榮蘭 通訊員 邵力中)近日,記者從梧州市環保局獲悉,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全區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梧州市定于2014年10月17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對全市(含三縣一市)注冊登記的在用汽車(不包括鐵路機車、農用機動車和摩托車等)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據悉,環保標志是機動車符合規定排放標準的憑證。按照環境保護部《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規定》,符合國Ⅰ及以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符合國Ⅲ及以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核發綠色環保標志,綠色環保標志機動車簡稱為綠標車;未達到上述排放標準的,核發黃色環保標志,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簡稱為黃標車。今后,梧州市將劃定綠黃標車限行區域,對相關機動車采取限制城市區域、限制時間行駛的交通管制措施,以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梧州環保部門表示,待劃定綠黃標通行街區后,沒有相應標志的車輛將不得在市區劃定街區行駛。屆時,車主需隨車攜帶環保標志原件,并粘貼于汽車前擋風玻璃的右上側,以上路備查。
????為方便廣大車主辦理申領手續,梧州市環保局在全市共設立六個環保標志核發站點。其中,零散車輛的車主可到梧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梧州市新興二路 120 號、市交通運輸管理局辦公大樓三樓)環保窗口辦理申領業務。駐梧州市區的單位和社會團體團辦請到梧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中心(梧州市菊湖路8號七樓)辦理申領業務。蒼梧、岑溪、藤縣、蒙山的車主可就近到當地環保局申領環保標志,各縣(市)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工作受理時間以當地環保局通知為準。免檢申領環保標志無需開車到現場進行查驗,車主可攜帶所需資料到環保標志核發站點辦理即可。
????已申領過環保標志的車輛,存在環保標志已過期、還有三個月到期、已丟失等情況的,車主可按照換發和補發程序憑機動車行駛證和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正、副件雙面)到環保標志核發站點進行免檢換發和補發。
????在2014年12月31日前,梧州市(含三縣一市)注冊登記的所有在用汽車(不包括鐵路機車、農用機動車和摩托車等)首次申領機動車環保標志,均免檢、免費。逾期不領取標志的,需自費對車輛進行檢測,取得合格才能領取機動車環保標志。對于今后梧州市按照廣西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實施的機動車定期環保檢測,其收費標準由自治區物價部門統一制定,費用由社會化運營機構——機動車環保檢測站收取,屬企業經營行為。
????為了進一步規范環保標志辦理流程,梧州環保部門將逐步完善工作機制體制,加強監督和管理,堅決反對和抵制非法中介通過非正常途徑代辦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嚴厲打擊非法中介的不良行為。同時,也提醒廣大車主不要輕信非法中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錢財損失。
?????■相關鏈接
????申領環保標志所需材料
????1.行駛證正、副本原件及正、副本雙面復印件(原件供查驗)。
????2.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供查驗),銀行貸款購買的車輛車主需到銀行進行復印。
????3.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供查驗),并預留聯系方式。
????4.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
????5.單位車輛需提供所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單位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并預留聯系方式。
????6.企業車輛還需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