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見習記者 朱元冬 通訊員 陳洪波)眾所周知,開發商必須取得樓盤的《房屋預售許可證》,所建樓盤才能公開銷售。然而,近日,梧州市區多位有意向購買房屋的消費者,由于聽信了某房產中介廣告的不實宣傳,忽略了核實該樓盤是否已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導致差點血本無歸。
????預付15萬元買房可獲三倍利息?
????據市民李女士反映,10月底,她路過步埠路口時,看到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在擺攤,對位于上三云路口某樓盤的銷售宣傳。工作人員給她派發了一張傳單,上面寫著“8萬元抵15萬元”、“買到就是賺到”等字眼。工作人員熱情地向她介紹,只要交納15萬元房屋預付款,如果屆時不想買了可以退房,不但返還15萬元,而且還可獲得三倍利息,聲稱“好過存入銀行”。
????見到李女士有點心動,該工作人員就拿出一張該樓盤的價目表,價目表上是各單元每套房屋具體的價格,但是有大半的表格被涂成了黑色。工作人員說,“涂黑的房屋表示已經售出,只剩下為數不多的房屋還沒出售,如果再不快點下手,這些房屋都賣完了。”
????李女士看到該樓盤如此實惠,而且還真的“賺到”了,加上已售的房屋有那么多,于是不假思索立刻預訂一套房子。
????李女士提出去售樓部再詳細了解,該工作人員說:“要交納1萬元定金才能帶去售樓部”。此時,李女士已經被“實惠”和“賺到”蒙蔽了雙眼,卻沒有意識到應先看看該樓盤是否已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便交納了1萬元定金給該房地產中介公司。同時,該公司與李女士簽訂了一份“投資認購協議書”。雙方約定在規定的期限內,業主須與開發商簽訂《投資合作建房協議書》,并支付購房意向金,否則視業主違約,所交的定金不予退還。
????之后,李女士興高采烈地跟隨工作人員去到新興三路的一處售樓部,結果該售樓部“關門大吉”、“人去樓空”。再來到該樓盤所在地,李女士看到房子才剛剛開始動工建設,當時,她心里已涼了半截,心想這1萬元定金有可能“打水漂”了。
????隨后,李女士與該中介公司交涉,要求退回定金。工作人員稱,此前雙方已經簽訂了協議書,如果業主違約就不可能退錢。萬般無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向梧州市工商部門求助。
????開發商表示未委托中介賣房
????梧州市工商部門經過調查,發現該樓盤正處于建設初期,根本沒有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還不能公開出售。而且,開發商告訴工商部門,自己根本沒有與該中介公司簽訂委托房屋交易的合同。此外,該中介公司宣傳單的樓盤建成模擬圖和項目地址,都與開發商報批的規劃不一致。
????就在李女士向工商部門反映情況后的接連幾天,梧州市工商部門還陸續接到類似李女士這樣的消費者投訴同一個中介公司,他們都是向該中介公司交納了定金。根據群眾反映的問題,梧州市工商部門多次與該中介公司協調溝通,要求該公司立即退回業主的定金。
????與此同時,工商部門將對該中介公司銷售未獲《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樓盤的售樓行為,進一步調查核實,一旦證實該中介公司涉嫌違規,工商部門將依法對其嚴肅處理。
????梧州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房屋時,一定要看清楚樓盤有沒有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預售的范圍是哪個單元、哪一層。此外,還要看清楚宣傳資料與實際樓盤的信息是否相符,切莫輕信商家的虛假宣傳而遭受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