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見習記者 朱元冬)11月1日起,消費者如果上酒樓吃飯被要求消費到一定額度以上,那么酒樓的這種行為就有可能涉嫌違規。根據國家新實施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餐飲經營者不得設置最低消費,否則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對此,梧州餐飲業的商家和市民了解多少,記者采訪了市區的部分商家和消費者。
????在梧州餐飲業,不少茶樓食肆都設置有最低消費的標準,許多市民也“默認”了餐飲業這條不成文的“潛規則”,消費到酒樓規定的額度已經成為一種“習慣”,而《辦法》施行以后,這種“習慣”可能要改變了。
????11月1日,光明粥城(怡景店)的一位服務員告訴記者,從當天開始酒樓已經不再設置最低消費,大廳和包廂都一樣。記者問取消限制是否有較大影響,服務員說,只要能坐滿一桌,消費的額度就不可能很低。
????但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有部分酒樓并沒有按照規定取消“低消”的限制。三云酒家、凱旋門西餐廳等當日值班人員,均稱不清楚該《辦法》。中環大酒樓的服務員則表示,大廳沒有設置最低消費,但包廂要“低消”到300元。
????隨后,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就餐的市民。市民吳先生說,取消“低消”是件好事,避免了因吃不完而造成的浪費。市民趙小姐說,其實取消與否對雙方影響不大,因為不管是大廳還是包廂,按人數等實際情況點菜,總價也容易超出酒樓預想的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