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5月22日,梧州市萬秀區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一審判處被告人郝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八萬元。
????萬秀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郝某某原本經營實體保健品生意,在“快速致富”美夢的誘使下,加入了“中國××商”(后更名為“商通××聯盟”、“民族××代理”)傳銷組織,并利用其實體店鋪作為該傳銷組織的根據地,從事傳銷活動。
????“中國××商”以成立所謂“全民借助銀行”、推銷國產商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通過繳納一定費用、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加入后,每名傳銷人員又要發展兩名人員加入,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在北海市、梧州市、玉林市、浙江省等地發展傳銷下線人員。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7月15日,被告人郝某某與白某、曲某等11人(該11人均已在2014年7月被萬秀區法院判刑)先后加入該傳銷組織。
????“中國××商”傳銷組織設北京總部,下設北海總商委,管理A、B、C、D四個區。被告人郝某某是B區主任,負責B區的管理工作,并負責B區下線人員的入會費的收取。其中三個商委分別在廣西梧州、玉林,浙江省直接或間接發展傳銷人員均達120人以上,層級超過三級,涉案的金額超過360萬元。
????萬秀區法院在審理中,根據被告人郝某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近年來,廣西部分地區的傳銷活動愈演愈烈,傳銷形式也日趨多樣化。既有比較常見的“連鎖銷售”,也有“以承諾高額回報、高返利”為誘餌進行的資本運作活動,花樣不斷翻新。在此,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切莫為了所謂“快速致富”美夢的誘惑而上當受騙或鋌而走險,參與非法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江振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