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近日,梧州航道管理局依照今年3月1日頒布實施的《航道法》,對在潯江平南段航道內采砂損害航道通航條件違法行為人張強(化名)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00元及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這是廣西第一起依照《航道法》作出的行政處罰。
????5月5日,梧州航道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張強所屬的“柳砂101號”采砂船在潯江平南段航道內進行采砂作業,并將廢棄砂石直接傾倒在航道內,形成長8米、高3米砂堆,嚴重損害航道通航條件,執法人員當即開展調查取證,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梧州航道管理局結合違法事實、危害程度、違法行為人態度進行分析研究后,最終依法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同時,該局執法人員對張強開展《航道法》宣傳教育,闡明在航道違法采砂的危害性,以及損害通航條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經過教育,張強認識到行政處罰決定的正當性和合理性,自覺繳納了罰款,并承諾不再到航道內進行采砂作業。
????(吳志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