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支持農民工等新市民購房需求認真做好房地產去庫存工作的通知》,明確支持農民工等新市民購買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萬元補助。
????《通知》明確,自2016年2月5日至12月31日(以網簽合同備案時間為準),凡在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房源信息平臺購買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購住房為家庭在購房地唯一住房的農民工等新市民,采取先購后補、定額補貼、分級結算、直補到戶的方式,給予每套1萬元的補助。
????補助的具體操作辦法由各市縣自行制定。自治區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所指農民工等新市民,是指無購房地城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有廣西城市戶籍的無住房家庭亦可參照執行。
????《通知》鼓勵房地產開發商讓利新市民,明確各市縣要建立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房源信息平臺。進駐平臺的房地產企業必須是取得銷售許可證并有現房在售的,企業應主動讓利,在平臺的銷售價格必須低于對外銷售價格。
????為了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進駐平臺,《通知》規定進駐平臺的房地產企業可享受適當的稅費優惠。開發項目位于南寧市所在地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5%;開發項目位于其他設區市所在地城區及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0%;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計稅毛利率為5%;開發項目屬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危舊房改住房改造的,計稅毛利率為3%。均低于此前計稅毛利率。非普通住宅、商業、車庫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調整為1.5%,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按1%執行,均低于此前的預征率。
????《通知》大力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明確各地要按照年度棚戶區改造目標任務(可扣除舊住宅區綜合整治任務)50%的比例實行貨幣化安置,廣西全年力爭完成8萬套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目標。
????《通知》再次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不論戶籍)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包括貸款條件、額度、利率、期限等)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85%的城市,取消貸款額與職工賬戶繳存余額掛鉤的限制。(記者/莫艷萍 通訊員/陳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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