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燕)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聯合公告,硫化鈉、氰化鈉、甲苯、乙醛、丙酮、乙酸酐、壬基苯酚、甲苯二異氰酸酯等41個海關商品編碼的危險化學品,2月1起調入進出口法檢目錄,實施進出境檢驗檢疫。
????據了解,這41種危化品列入法檢目錄后進出口流程發(fā)生較大變化,企業(yè)需向檢驗檢疫部門提交分類鑒別報告、危險公示標簽和安全數據單,經檢驗合格后放行,未經檢驗禁止進出境。檢驗檢疫部門對申報的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鑒定,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危險化學品,檢驗檢疫部門將監(jiān)督指導企業(yè)實施技術整改,并經重新檢驗合格后允許進出口,對無法實施整改的進口危險化學品實施退運或銷毀、出口危險化學品禁止出口。
????梧州檢驗檢疫局提醒,危險化學品進出口企業(y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做好危險化學品分類和危險特性分類鑒別等工作,確定產品UN編號、危險類別、適用包裝等相關內容,使用合格的包裝。同時,做好相關產品標識的修改和安全數據單等技術資料的修訂,在產品外包裝上加貼危險公示標簽并隨附安全數據單。檢驗檢疫部門將做好信息咨詢和指導服務,確保政策調整后企業(yè)貨物順利通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