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羅嘉琳 通訊員 邱碧英)為規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從本月起,我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
????《辦法》明確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生產者、經營者等主體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中有關食品安全方面,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中有關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進行舉報。投訴舉報受理后,一般投訴舉報應當在三日內轉交有關部門辦理;重要投訴舉報應當在兩日內轉交同級食藥監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承辦要求和辦理結果告知,投訴舉報承辦部門應當對投訴舉報線索及時調查核實,依法辦理,并在60日內反饋辦理結果;情況復雜的,經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30日;特別復雜疑難的投訴舉報,需要繼續延長辦理期限的,應當書面報請投訴舉報承辦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及時告知投訴舉報人及投訴舉報機構。
????市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表示,《辦法》鼓勵、支持市民投訴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將不斷規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加強“12331”投訴舉報平臺管理,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市民如發現食品藥品問題,可通過熱線、信件、走訪等渠道,對食品藥品相關情況進行投訴舉報。同時,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還將大力宣傳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和“12331”熱線,進一步提高“12331”投訴舉報熱線的社會知曉率和使用率,充分發揮投訴舉報管理在引導社會共治、解決群眾訴求、打擊違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