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見習記者 曾韻)健身設施是城市公園、小區常見的公共設施,讓市民享受免費健身的樂趣。近日,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市民使用健身設施不規范,一些健身器材出現破損,有的甚至超過使用期限卻沒有及時拆除,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近日,在榜山公園,一個約四歲的小女孩在滾筒跑步器上玩耍,只見她雙手吊在扶手上,一會兒前后搖擺,一會兒跑起來。由于滾軸間有一定縫隙,若不小心摔倒很容易夾到手腳。還有部分市民習慣把健身器材當作掛鉤,把背包等重物掛在健身器材上。記者發現,部分健身器材已經生銹,距離器材不遠處,公園管理方設置了一塊“本處體育設施使用期限已到,現需拆除”的警示牌,然而現場的幾位市民在接受采訪時均表示沒有注意到。
????隨后,記者在潘塘荷花池邊的健身設施點看到,一位女士邊玩手機邊玩太空漫步器。在其旁邊,一名小男孩把漫步器蕩得特別高,男孩的父親卻忙著與別人聊天,沒有注意到孩子的危險舉動。
????據了解,從2009年截至目前,我市各級體育行政部門通過爭取國家、自治區項目資金和利用本級體育彩票公益金,捐贈安裝戶外健身器材超200套,主要設置在社區、公園、行政村等公共場所。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受贈單位對受贈的體育器材擁有產權,負責其日常使用、維護等管理工作。各縣(市、區)體育行政部門則負責本轄區公共室外健身器材的監管工作,督促受贈單位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損壞的健身設施,確保器材的安全使用。
????市體育局有關負責人說,市民若發現健身器材破損嚴重或超過使用期限,可向健身器材管理單位或當地體育行政部門反映。他提醒廣大市民,使用健身器材前需閱讀銘牌標注的正確使用方法,孩子必須在家長監護下使用,動作幅度不宜過大,保持動作協調,避免發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