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楊苑君)1月11日上午,梧州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主席團第三次會議。 會議由主席團常務主席黃俊華主持。主席團常務主席謝凌云、蔣海東、李桂珍、徐遠洲、蘇建中、程權、葉劍強在主席臺就座。 自治區人大代表選舉和自治區政協委員推薦提名風氣督導組的同志到會進行指導。 會議聽取了代理市長李杰云關于政府工作報告修改情況的說明;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梧州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關于梧州市全市與市本級2017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預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 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梧州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梧州市全市與市本級2017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預算的決議(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梧州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梧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交各代表團審議。 會議聽取、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關于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代表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