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國電梧州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廣西梧州市旺村水利樞紐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驗收小組由工程設計和環評單位(廣西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驗收調查單位(廣西泰能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廣西桂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長委工程建設監理(宜昌)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廣東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西水電工程局有限公司),并特邀2位專家組成。驗收小組現場驗收了該項目環保設施的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和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形成了驗收意見。對驗收意見中發現的問題,本公司及時進行了整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廣西梧州市旺村水利樞紐工程(以下簡稱“旺村水利樞紐”)是桂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的六個梯級開發方案中的最末一級,壩址位于梧州市長洲區平浪村附近,距上游梯級京南水利樞紐壩址約42.3km,距桂江與西江匯合口約24km,是一座以發電為主,結合航運,兼顧其他綜合利用的水利樞紐。 工程主要由攔河壩、電站廠房、通航建筑物等組成,樞紐建筑物從左到右依次為左岸重力壩段、溢流壩段、廠房壩段、船閘段、門庫重力壩段和右岸土石壩段,壩頂總長為612.71m,壩頂高程34m,最大壩高42m。水庫正常蓄水位18.0m,正常發電死水位17.0m,汛期運行最低水位13.5m,水庫總庫容4.63×108m3,調節庫容0.154×108m3,具日調節性能。電站總裝機容量60MW,保證出力13.89MW,多年平均發電量2.374億kW?h;船閘通航標準為1+2×120t拖帶船隊及300t單船。 旺村水利樞紐庫區淹沒涉及梧州市3個縣(區)4個鎮(街道辦事處)21個行政村211個村民小組。正常蓄水位18m時,庫區淹沒土地面積25251.26畝,其中耕地2548.33畝(水田2072.63畝、旱地475.70畝)、園地28.22畝、林地741.88畝。庫區無直接淹沒人口,樞紐工程區建設征地需搬遷安置26戶91人,采取集中安置方式進行安置。 2006年12月,旺村水利樞紐工程開工建設。 2017年1月17日,完成下閘蓄水驗收,2017年1月29日蓄水至正常蓄水位18.0米高程,工程投入試運行。 2011年8月之前由梧州市九源電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籌建,之后由國電梧州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后續建設和運行管理。 二、工程變更情況 工程實際施工對電站廠房、砂礫石料場、棄渣場、施工附屬設施等進行了優化調整;工程正常蓄水位保持不變,環評階段和實際建設均為18.0m;工程總裝機容量由環評階段的54MW變更為實際建設的60MW。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工程變更內容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本工程永久生活管理區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由山東魚臺勝王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設計和安裝,于2017年10月中旬安裝調試后投入運行。生活管理區生活污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接入梧州市再生不銹鋼制品園區的排水管網,與園區污水處理廠出水一起從壩址下游約250m處排入桂江。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工程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期間,項目主體工程運營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滿足相關環境保護要求,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良好。 五、驗收調查結果 (一)生態環境影響 1、陸生生態 (1)施工期優化了料場、棄渣場,按要求采取了相應的水土保持措施,沒有發生明顯的水土流失現象。 (2)生活管理區采取種植草皮、樹木相結合的措施實施美化綠化。 2、水生生態 (1)運行期樞紐發電、航運用水都在原河道內,可以滿足下游生態環境用水的要求。汛期常受下游西江水位頂托影響,溢流閘門打開,河道恢復天然狀態,有利于魚類洄游。 (2)由于流域漁業增殖保護站尚未建設,工程通過購買魚苗放流方式以補償樞紐建設對魚類資源的影響,已放流40萬尾魚苗。 (3)通過調查,工程建設對河段水生生物沒有造成明顯影響。 (二)水文情勢影響 (1)樞紐施工導流采用兩期兩段的導流方式,施工期間未造成桂江斷流。 (2)試運行期通過合理調配,各時間段內均有流量下泄,工程壩址下游未出現斷流,對航運及下游用水未造成影響。 (三)水環境影響 (1)施工期生產廢水沉淀后回用于生產或場地灑水降塵、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農灌,工程施工對沿線河流水質影響較小。 (2)水庫蓄水前,庫區進行了庫底清理、消毒處理和滅鼠,并通過了蓄水階段建設征地移民安置驗收。 (3)根據本次驗收監測結果,除糞大腸菌群外,河段水質達到相應水質目標。 (四)環境空氣影響 樞紐工程施工期落實了對開挖爆破、粉狀物料運輸、燃油機械設備尾氣、道路運輸揚塵的空氣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了灑水降塵措施。 (五)聲環境影響 (1)工程施工期落實了噪聲防治措施,采取了加強施工管理和施工噪聲防護、優化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等措施。 (2)根據本次驗收監測結果,發電廠房廠界、最近敏感點平浪村的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滿足相應標準要求。 (六)固體廢物影響 (1)施工開挖的土石料和砂礫石料綜合利用,剩余棄渣和沉淀池清理廢渣集中運往棄渣場,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并恢復植被。施工生活區垃圾及時清運和處理。 (2)電站生活管理區生活垃圾、壩前漂浮物委托梧州市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置。 (3)發電機組檢修所產生的廢機油回收至油桶儲存,并與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簽訂了廢油回收處置合同。 (七)社會環境影響 工程建設期間施工區和庫區采取了除四害活動,庫區進行了大規模的滅鼠活動,施工區和庫區均未發生傳染病疫情和鼠疫疫情。 (八)環境風險影響 制定了環境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并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獲梧州市長洲區環境保護局備案。 (九)環境管理 施工與運行期間建立有工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設專職人員具體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督促落實工程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并保證污染防治措施資金的投入,施工期和運行期基本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六、驗收結論 根據旺村水利樞紐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和現場檢查,工程無重大變動,其環保手續完備,技術資料齊全,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管理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書及其批復所規定的各項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工程配套建設的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效果滿足達標排放要求,驗收合格。本工程不存在重大的環境影響問題,環境保護工作基本達到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可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期: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22日。 舉報電話:17777400177 國電梧州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詳情點擊: 廣西梧州市旺村水利樞紐工程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報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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