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員單位: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全市城鄉文明程度,努力營造“人人都是文明形象,個個都是梧州名片”的良好氛圍,根據我市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市文明委決定在全市評選表揚100名梧州市文明市民標兵?,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在梧州市轄區內生活、工作或學習3年以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前)、年齡在18歲以上的守法居民,均可作為梧州市文明市民標兵推薦人選。 二、參評條件 梧州市文明市民標兵應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崇德守禮,認真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和志愿服務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群眾普遍認同,有較好社會影響。文明市民標兵人選具體符合以下條件: (一)崇德修身。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及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具備良好的個人品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自覺同各類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作斗爭。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明禮誠信,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二)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忠于職守,誠實勞動。具有較強的改革創新意識,勤學善思,敢于先行先試,不斷開拓新局面,創造新業績,特別是在“三年一工程”活動中貢獻突出、成績顯著。 (三)倡導新風。崇尚科學、反對迷信,厲行節約、拒絕浪費,注重生態、保護環境,積極倡導和踐行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自覺維護城市良好形象,講文明話、做文明人、辦文明事,在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表現突出。 (四)熱愛公益。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宣傳、常年參與學雷鋒志愿服務等活動,在當地產生良好影響。在“我為城市建設出份力”志愿服務活動中起到表率引領作用。 (五)誠信友善。在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中,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嚴格自律、履行承諾。在家庭生活中,孝敬父母、關愛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諧。在社區與鄰里友善,在單位與同事融洽,在社會上與人友好和諧。模范引領他人與人為善,事跡感人,群眾認可。 三、評選程序 (一)宣傳發動階段 (二)人選推薦階段 1.推薦方式。文明市民標兵人選推薦主要采取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等三種方式進行。 2.推薦方法。組織推薦由基層單位(含市直各單位,中直、區直駐梧各單位)向單位辦公所在的縣(市、區)文明委推薦本單位人選。群眾推薦由市民和干部群眾向推薦對象所在的縣(市、區)文明委推薦人選。個人自薦由市民和干部群眾向本人所在的縣(市、區)文明委自薦。推薦人選于6月19日前將《2018年梧州市文明市民標兵推薦表》(見附件1)和推薦人選簡要事跡材料(不超過1000字)一式二份,電子版及一寸免冠彩照電子版報送到各縣(市、區)文明辦(聯系方式見附件2)。 3.推薦初評。各縣(市、區)文明委對本轄區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的人選進行審核初評。報送推薦的所有人選須征求本地或戶口所在地衛生計生、公安部門的意見。另外,公職人員人選還要征求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從事經濟活動的人選還要征求工商、稅務部門的意見。 4.材料上報。各縣(市、區)文明委對擬推薦的人選要在本地、部門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按照推薦名額,以文明委的名義,將推薦報告、推薦表、部門意見等紙質版和電子版的材料于7月5日前報市文明辦。 (三)人選評定階段 1.材料復核。對推薦的文明市民標兵候選人進行復核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嚴把質量關。 2.網絡投票。對文明市民標兵推薦人先進事跡進行集中統一匯編,將推薦人選名單和簡要事跡在媒體公告,通過網絡投票的方式由群眾進行投票,根據群眾網絡投票從高到低選取110名文明市民標兵候選人為評審人選。 3.評審標兵。組織市文明委成員單位負責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單位等代表組成評選評審委員會對文明市民標兵候選人進行遴選,投票評選出100名文明市民標兵,并將評選出的文明市民標兵名單在媒體公示,聽取意見、接受監督。對有群眾投訴的人選,進行認真核查,如投訴情況屬實,取消資格,不再增補。 4.確定標兵。文明市民標兵人選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文明委領導審批。 (四)組織表揚 文明市民標兵經市文明委領導審批后,由市文明委發文公布并召開表揚大會向文明市民標兵頒發榮譽證書。 附件:1.2018年梧州市文明市民標兵推薦表 2.各縣(市、區)文明辦聯系方式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 2018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