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藤縣一男子酒后駕駛摩托車被查,不但不配合交警檢查,還暴力襲警,導致兩名警員受傷。近日,這名男子因犯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受到法律的嚴懲。 今年5月28日上午9時許,藤縣太平鎮男子吳某新酒后駕駛兩輪摩托車經過太平鎮泰州北路太平交管中隊門前時,被在此處執勤的交警攔下。交警要求吳某新接受檢查,但他拒不配合,還暴力襲擊正在協助交警執勤的協警吳某和李某,導致兩人受傷。經抽血鑒定,吳某新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5.35mg/100ml,屬于醉酒駕車。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新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且應在“拘役,并處罰金”的刑幅內處以刑罰。同時,被告人吳某新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且應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的刑幅內處以刑罰,并依法實行數罪并罰。鑒于被告人吳某新在歸案后及庭審中均如實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吳某新請求對其從輕處罰的意見,法院予以采納。 綜合案情,藤縣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以犯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新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以犯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祝裕旺 溫云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