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謝韻 通訊員 陸宏敏 韋海)日前,某網站首頁的一篇題為《良心記者揭露梧州蜂蜜市場黑幕》的文章,引起了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監科工作人員的注意。經過調查,網監科的工作人員發現該文章不僅在內文沒有提及梧州蜂蜜的情況,而且全文都在為桂林龍勝某商家的蜂蜜打廣告。目前,網監科的工作人員已經將情況向相關的屬地部門進行反映。
2月22日,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監科的工作人員如常進行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的監測工作,涉及梧州的相關產品,他們尤為關注。當瀏覽到某大型軍事網站時,他們發現其首頁有一篇標題為《良心記者揭露梧州蜂蜜市場黑幕》的文章。網監科工作人員隨即點開該文章的鏈接。然而點進去后,他們發現內文標題發生了更改,變成《良心知情人士揭露蜂蜜市場驚天騙局,親赴深山發現土蜂蜜驚人真相》,而文章的內文,也完全沒有提及梧州或是梧州蜂蜜的有關情況。
不僅如此,網監科的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了該文章后發現,文章內文講述的是一個女大學生如何返鄉創業并生產出好蜂蜜的故事,圖文并茂,且附帶有一些二維碼。“我們掃描二維碼,發現這是一個推銷蜂蜜的微信賬號。通過微信交流,對方告訴我們蜂蜜的發貨地點在桂林龍勝。”網監科工作人員韋先生表示,該微信賬號所推銷的蜂蜜,每斤的價格超過百元。
韋先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該文章以詆毀他人商品為手段,為自己商品牟利,屬于不正當競爭。“我們向有關部門還了解到,2018年梧州的蜂蜜產量已經高達8000噸。而蜂蜜這一現代特色產業,也正是梧州積極發展的方向。這篇文章的出現,對梧州蜂蜜是一種詆毀,也對我們這個產業發展不利。”韋先生說。
3月20日,記者從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監科了解到,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發布該篇文章的網站由北京市朝陽工商分局管轄,而蜂蜜的經營者則由桂林市龍勝縣工商局管轄。目前,網監科已經將情況向相關的屬地部門進行反映,由屬地管理部門進行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