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波、陳某文、劉某均、陳某坤、陳某雄、劉某文、劉某文、陳某華、陳某文批準逮捕。 201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波、陳某文、劉某均等人積極組織梧州市萬秀區夏郢鎮民智村新安小組的村民陳某坤、陳某雄、劉某文、劉某文、陳某華、陳某文等人,在民智村周邊的貓兒山等林場,多次采用強行攔路、挖坑、毀壞果樹苗等暴力手段向被害人黃某某等人索要所謂的“山林租金”。 犯罪嫌疑人劉某均、陳某文、劉某波、陳某坤、陳某雄、劉某文、劉某文、陳某華、陳某文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涉嫌敲詐勒索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