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蒙敏瑩 通訊員 吳緒堅) 隨意丟棄動物尸體,不僅會污染水源、土壤和居民生活環境,還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威脅社會公共安全。今年4月份至今,藤縣農業農村局已立案查處兩起隨意丟棄死豬尸體行為。
記者從藤縣塘步鎮政府及藤縣農業農村局、藤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等部門獲悉,4月下旬,藤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對藤州鎮村民黃某在該鎮保良大橋水庫丟棄死豬的行為進行立案查處。鑒于黃某認錯態度良好,主動承認亂丟死豬的違法行為,并在縣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及屬地政府工作人員監督下,對亂丟的死豬進行了無害化處理,藤縣動物衛生監督部門于5月22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處以1000元的罰款。 5月20日,藤縣塘步鎮政府接到群眾舉報,有人在塘步鎮塘村附近的山林丟棄死豬尸體。接到舉報后,藤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及塘步鎮人民政府、南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立即前往現場,并展開聯合調查。執法人員到場后發現,有三頭死豬尸體被丟棄在塘步鎮塘村附近山林的小路邊,發出陣陣惡臭。經初步調查,執法人員將目標當事人鎖定在塘步鎮養殖戶李某的身上。 經過進一步調查,養殖戶李某主動承認了隨意丟棄死豬的違法行為,并將亂丟的死豬運走及進行無害化處理。鑒于李某認錯態度良好,藤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相關規定,對李某進行立案查處。 記者從藤縣農業農村局了解到,針對亂丟、買賣死豬的違法行為,藤縣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疾病防治指揮部專門出臺了《關于嚴厲打擊亂丟棄病死豬違法行為的通告》。下一步,藤縣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將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震懾亂丟、買賣死豬的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藤縣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違法亂丟動物尸體,除承擔無害化處理費用外,還將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因亂丟棄死豬引起重大動物疫情的,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提醒廣大群眾遵守法律規定,積極舉報亂丟棄動物尸體的違法行為,共同維護生態環境和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