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素雅 通訊員 孔卓瑋)日前,記者從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下簡稱《條例》)經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6月1日起施行。《條例》針對近年來外賣服務、網絡交易食品、農村集體聚餐、臨近保質期食品等食品安全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監管責任。
據介紹,《條例》分7章共87條,對條例創設的義務性、禁止性規定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以提高對不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震懾力。如在加強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條例》重點監管集中用餐配送服務,要求配送方應在食品容器或者包裝上明確標注詳盡信息,并按照規定留存配送食品的樣品。針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條例》要求第三方平臺要明確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平臺準入條件和食品安全責任;通過與監督管理部門的信息進行比對、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進行核查。 對于食品生產經營者,《條例》要求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并針對不同的經營主體設置相應的管理要求。如商場、超市要求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則要求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集中存放、陳列、出售。《條例》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對臨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確保消費者在知情的前提下自主選擇是否購買臨期食品。 除此之外,《條例》還對達到一定規模的農村集體聚餐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具體而言,《條例》規范的農村集體聚餐是指農村(含城鄉結合部)因婚嫁、喪葬、壽辰、升學、子女出生、建房、節慶、旅游等事宜,在家庭或者非餐飲經營場所舉辦、就餐人數在50人以上,主要由流動廚師或者舉辦者自行加工烹飪的聚餐活動,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