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吳艷虹 實習生 孫思源)根據相關條例規定,餐廚垃圾須交由取得相關特許經營的單位進行收集、運輸、處置。此前,梧州市萬秀區城管執法大隊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新興一路的桐興餐飲店擅自將餐廚垃圾交由個人收集、運輸、處置,遂對該起私運餐廚垃圾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予以罰款。截至日前,兩名當事人已按處罰決定要求繳納罰款。
今年3月29日下午3時許,萬秀區城管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巡查至新興一路的桐興餐飲店時發現,門前停放著一輛三輪車,車上放著6個餐廚垃圾桶,有人正從店里拉出餐廚垃圾桶并搬運到車上。經調查,原來,該店店主盧某委托其妻周某把餐廚垃圾交由甘某收集、運輸、處置。執法人員對此情況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當天下午4時30分,盧某、周某來到萬秀區城管執法大隊接受詢問調查,盧某承認其擅自違規事實。 根據相關條例規定,盧某的行為違反了《梧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四項的規定,“餐飲業經營者不得將餐廚垃圾交由個人或未取得餐廚垃圾收集、運輸特許經營許可的單位收集、運輸、處置”。根據該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及《梧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的規定,梧州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對盧某擅自將餐廚垃圾交由甘某進行收集、運輸和處置的行為罰款5000元。 據介紹,甘某擅自處理餐廚垃圾的行為,違反了《梧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個人和未取得相關特許經營的單位,不得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規定。根據該辦法及《梧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規定,今年4月,梧州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已向甘某出具了處罰決定書,對其處以行政處罰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