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 日前,經自治區紀委監委和梧州市委批準,梁志偉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梁志偉喪失理想信念,漠視黨紀國法,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貪圖享樂,長期違規頻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和安排的服務;插手執法活動,為他人打招呼、說情;私欲膨脹,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索取他人巨額財物,充當涉黑涉惡人員“保護傘”。
梁志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梧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梧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梁志偉開除黨籍處分;由梧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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