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 8月21日,藤縣法院對社會影響重大的太平鎮大坡村兩村村民聚眾斗毆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37名被告人領刑受罰。
藤縣太平鎮大坡村大坡組與大塘組是距離不足200米的相鄰村組。2018年2月4日晚上,大坡組鐘姓年輕人與大塘組饒姓年輕人因在太平鎮一歌廳唱歌、喝酒產生摩擦。之后,雙方村民在2月13日和14日組織人員,成幫結伙持械相互斗毆、滋事、破壞公共秩序,致使4人輕傷一級、14人輕微傷。 2018年11月15日,大塘組與大坡組的村民代表在太平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就經濟損失、受傷人員處理等事宜自愿達成和解協議。 法院認為,被告人饒貴任、鐘鑒祥等37人為發泄不滿情緒,成幫結伙持械聚眾斗毆,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構成聚眾斗毆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鐘華貴又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了盜竊罪;其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一支,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鐘華貴犯聚眾斗毆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被告人饒貴任、鐘鑒祥等36人犯聚眾斗毆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至一年七個月不等。 (祝裕旺 溫云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