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以來,我市遭遇2010年以來最罕見的冬季干旱,氣溫持續偏高,風干物燥,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自治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于12月5日對我市發布高森林火險紅色預報,全市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特發布森林禁火通告。
一、禁火時間 2019年12月6日—30日。 二、禁火區域 梧州市行政所轄林區。 三、禁火內容 在森林禁火期限內、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進入禁火區域內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嚴禁在林區內及林緣外側100米內燒稻草、地邊草、甘蔗葉、草皮土灰及煉山造林; (二)嚴禁吸煙、亂丟煙蒂、野燒蜂窩、熏蛇鼠、野炊、燒烤、燒火取暖、放飛孔明燈、小孩玩火; (三)嚴禁燒山邊田埂、土岸、木炭; (四)嚴禁在墳場燒香燭紙錢和燃放煙花鞭炮; (五)嚴禁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易引發火災的物品進入林區; (六)禁止其他容易引發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強化禁火區域責任落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野外用火要及時制止并舉報,不得包庇,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報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和當地人民政府。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2119 五、處罰措施 凡違反本規定的,由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處以罰款或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電話:12119。 特此通告。 梧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