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雨燕)“今年我們不銷售煙花爆竹了,而且市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請您也別違規(guī)燃放。”1月12日上午,棗沖路一家小賣鋪的經營者梁先生對一名前來欲購買爆竹的顧客如是說。近段時間,通過入戶宣傳、警示教育等方式全面展開,越來越多梧州市民了解到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從而進一步提升禁售禁燃煙花爆竹的意識。 12日,記者來到旺城廣場、兩廣市場、棗沖路一帶的年貨銷售店鋪和小賣鋪走訪。春節(jié)將近,很多售賣年貨的店鋪已將對聯(lián)、紅燈籠等節(jié)日用品擺放出來,供市民挑選。記者走進兩廣市場一家年貨商店咨詢,該店工作人員柳女士介紹,此前已有執(zhí)法人員到店宣傳,向商家解讀《梧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明確煙花爆竹禁燃禁售事項。目前,店里已經沒有煙花爆竹出售,就連“仙女棒”“摔炮”這類的小型煙花爆竹也一律不再銷售。柳女士表示,如果有顧客在購買年貨時咨詢是否有煙花爆竹出售,店員都會向顧客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 除了專門銷售年貨的店鋪,很多小賣鋪也拒絕銷售煙花爆竹。記者在棗沖路一家小賣鋪走訪發(fā)現,店內已不見煙花爆竹“身影”。該小賣鋪的經營者表示,隨著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執(zhí)法力度加大,很多商家都已不再購進煙花爆竹。 《梧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qū)域或地點,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煙花爆竹。據了解,自1月1日以來,市公安、安監(jiān)、生態(tài)環(huán)境等部門每天都會派出執(zhí)法人員開展路面巡查與宣傳,對有可能銷售、存放煙花爆竹的各類商鋪進行排查,嚴厲打擊違規(guī)售賣煙花爆竹行為,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工作,助力提升市民文明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