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冼振宇 通訊員 石桂暉)近期,不少市民發現,駕駛電動兩輪車時不戴頭盔,會被在路上執勤的民警叫停并予以提醒教育。更有細心的市民發現,部分在街上行駛的電動兩輪車懸掛藍底白字“桂D”開頭的車牌,跟普通摩托車的號牌一樣。這些新變化到底是怎樣一回事?近日,記者就市民普遍關心的問題,向市公安交警部門進行咨詢了解。 電動自行車納入非機動車管理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從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時間,其對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進行了強制性規定。根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有關規定,電動兩輪車分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兩大類,其中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電動自行車納入非機動車管理。 按照新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得超過48伏,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瓦,整車質量包括電池一起不得超過55公斤,車體寬度不得超出0.45米,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這樣的電動自行車是可以上牌的。市公安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電動自行車新號牌是藍底白字白線框“梧州”開頭,號牌大小為140mm×90mm,并設置防偽標記。舊國標的電動車登記號牌是綠底白字白線框,目前仍有效并且有數量不少的市民在使用。 建議電動自行車主正確佩戴頭盔 “按照新國標的要求,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那就是電動摩托車或電動輕便摩托車了,上牌照流程參照摩托車上牌流程。這就意味著駕駛超標車的市民,需持有摩托車駕照。而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則不需要考駕照。”市公安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摩托車駕乘人員都應當戴安全頭盔,不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將受到記2分,罰款50元的處罰。 此外,駕駛電動摩托車的市民,也應該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駕駛摩托車的安全行為,例如不得無牌無證駕駛、不得逆行、不得酒后駕駛,更不得醉駕毒駕等。 在采訪中,部分群眾認為,戴頭盔是摩托車駕駛人的事,跟電動兩輪車無關。對此,交警部門給予了堅決的否定回答。 市公安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電動自行車上牌數量為47000多輛,隨著市民出行需求增加,電動自行車的數量不斷增加,但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也隨之增多。據統計,從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我市共發生上報道路交通事故1473起,造成338人死亡,1790人受傷;涉及兩輪車的上報道路交通事故684起,造成146人死亡,897人受傷。其中,涉及兩輪車的死亡事故中,有80%的情況是駕乘人員沒有佩戴頭盔的,造成顱腦損傷而死亡。 因此,該負責人表示,雖然暫時沒有相關法規強制性要求非機動車騎乘人員也要佩戴頭盔,但是佩戴安全頭盔是為了保護騎乘人員的生命安全,正確佩戴頭盔對騎乘人員的生命安全能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 據了解,為響應“一盔一帶”行動,我市的共享電動車投放公司也已經計劃為消費者增置安全頭盔。 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識 為進一步提升兩輪車駕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的安全防護意識,減輕交通事故后果,降低交通事故傷亡率,從4月份開始,市公安交警部門根據全國統一部署,在全市組織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采取定點執勤和流動巡邏相結合,嚴肅查糾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同時,市公安交警部門近期將結合早晚高峰執勤、夜查行動、專項整治行動等,對不戴安全頭盔、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進行常態整治教育。 “騎乘電動自行車需佩戴頭盔,養成良好的安全文明交通出行防護習慣,這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也能最大限度地減輕交通事故帶來的人身傷害。”該負責人表示,希望廣大市民能夠進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樹立“安全頭盔就是保命盔”“安全帶就是生命帶”的觀念,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