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日報記者 陳靜 今年3月,自治區扶貧辦等8部門聯合印發《進一步推進消費扶貧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了下一步消費扶貧的工作目標、基本原則、行動計劃、扶貧產品認定流程和保障措施等。對這一政策,自治區扶貧辦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問:消費扶貧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答:目標是按照中央、自治區有關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積極探索粵桂扶貧協作、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采購、民營企業參與等多種途徑,以拓展貧困戶增收渠道、鞏固脫貧成果為目的,以促進扶貧產品穩定銷售為重點,推動各類市場主體與貧困地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幫助貧困地區擴大農產品銷售,構建消費扶貧的長效機制。 問:推進消費扶貧工作要堅持哪些基本原則? 答:堅持市場導向,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合法誠信經營扶貧產品,實現合作共贏;堅持服務貧困群眾;堅持多方發力,鼓勵、支持、調動民營企業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促使形成消費扶貧的強大合力;堅持線上線下同步開展,拓寬銷售渠道。 問:我區具體將開展哪些行動推進消費扶貧? 答:利用東西部扶貧協作產品交易市場“廣西館”平臺舉辦系列消費扶貧主題活動,支持各地在廣東對口幫扶城市和東部地區大中城市設立消費扶貧專柜和生活館,鼓勵我區貧困地區與廣東省農產品批發市場、商貿物流企業和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等建立長期穩定的農產品供銷關系,大力銷售我區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推進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參與消費扶貧,組織各級工會、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大專院校、城市醫療及養老服務機構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貧困地區產品。鼓勵民營企業、愛心團體、愛心人士等采取“以購代捐”“以買代幫”等形式采購扶貧產品和服務。依托中國社會扶貧網拓展銷售。 問:扶貧產品認定有什么申請條件和認定程序? 答:申請扶貧產品認定的供應商應為貧困地區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申請認定的產品應符合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相關標準;縣扶貧部門會同本級有關職能部門對申請認定的供應商和產品進行初步審核,市級扶貧部門對扶貧產品進行復核后報自治區扶貧辦審定,自治區扶貧辦將審定后的產品名單報國務院扶貧辦。國務院扶貧辦將產品名單通過中國社會扶貧網公示無異議后,形成《全國扶貧產品目錄》公布。產品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一年,供應商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可再次逐級提出申請認定。 問:我區將采取哪些措施加強監管,以避免出現行政攤派等問題? 答:消費扶貧行動遵循自愿原則,尊重市場規律,不搞行政攤派,不強迫命令,不下指標任務,不搞“一刀切”。我區重點對扶貧產品質量價格、市場主體誠信經營、帶貧成效等進行監督,確保扶貧產品質量合格、價格合理、帶貧真實,堅決防止打著消費扶貧旗號斂財牟利。對有違法違規行為市場主體所生產的產品或出現嚴重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的產品,立即清理出《產品目錄》,并將相關市場主體納入扶貧失信黑名單,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對出現公眾投訴、媒體曝光等情況的產品,受理單位應及時調查處理,并反饋調查處理結果。 問:這一政策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目前全區已認定78個縣464家供應商932款產品,價值總量達216.58億元,今年以來,通過各種途徑銷售扶貧產品達35.46億元。 問:下一步,我區將如何繼續做好消費扶貧工作? 答:我們將持續推動各市、縣扶貧辦積極動員更多市場主體申請扶貧產品認定,并嚴格做好審核把關工作,保障推介的供應商和扶貧產品具有良好的信譽、較高的質量、明顯的帶貧成效。同時依托東西部扶貧協作、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消費等渠道,積極擴大扶貧產品銷售,打牢貧困群眾增收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