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 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抓好我市社區和住宅小區黨群服務中心場所配套落實工作的通知》,對全市社區、居民住宅小區黨群服務中心場所配套落實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在開發新建的住宅小區項目中,自然資源部門在土地出讓前,要把無償配套落實小區黨群服務中心場所納入規劃條件要求,按照住宅小區每百戶居民不少于30平方米、總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落實,要根據規劃條件擬定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案,明確要求競得人必須無償配套落實住宅小區服務場所。 《通知》強調,在開發新建住宅小區項目中,如果地塊所在社區尚未解決黨群服務中心場所、場所面積不達500平方米或場所不是自有產權的,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自然資源部門要在土地出讓前出具規劃條件時明確,原則上由社區內第一個開發的新建住宅小區項目,按照社區每百戶居民不少于30平方米、總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標準無償配套落實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場所,亦可由自然資源部門綜合社區服務場所布局、小區項目建設規模、居民辦事便捷度等因素,確定配套落實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場所的住宅小區;小區服務場所按要求同步配套落實。 《通知》指出,配套落實的社區、小區黨群服務中心等場所,必須相對集中連片、在地面上一至三層,與第一期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驗收時由有關主管部門到現場進行驗收,產權歸市級國有資產公司所有。 《通知》明確,對本通知印發之前已經建成的住宅小區,按規劃設計要點原已配套預留了黨群服務中心場所但被挪作他用的,由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督促騰退,作為社區、小區黨群服務中心場所使用。 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出臺,對于貫徹落實城市基層黨建工作部署要求,保障社區、小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場所來源、提高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水平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下一步,市委組織部將加強對政策文件的統籌指導,抓好落實,要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曉率;聯合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開展專項檢查行動,對已建成的小區且按規劃條件需要提供場所但尚未提供或挪作他用的,將督促開發商及時按要求配套落實;對于今后新建的住宅小區,將配套落實場所作為項目審批硬性條件,嚴格按要求配套落實。(吳祖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