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冼振宇 通訊員 李向銘)乘坐汽車的乘客要不要系安全帶?不少市民也許以為只有司機才要系安全帶,其實,乘坐人員也應該系安全帶,否則將會因違反規定而被處罰。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對此項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查處,對汽車的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6月18日晚,一位網友將一張處罰單發到網上,上面顯示當天18時許,有一輛汽車在國道207線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被蒼梧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處罰50元。 該罰單在微信群引起不少網友的熱議,有網友認為,國道207線不是高速公路,該罰單也并沒有明確顯示乘坐人員是坐在前排副駕駛座位還是后排座位,不宜過度解讀;也有網友支持此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無論是坐前排還是后排座位,乘坐人員都應當系安全帶。 6月22日,記者就此事向市公安交警支隊咨詢。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以及《廣西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因此不管是什么路段,無論是坐在前排還是后排,乘客都要系安全帶。然而,在實際生活中,不少市民缺乏安全意識,認為在城市道路中行駛速度不快,系安全帶比較麻煩,把汽車后座安全帶當成擺設,甚至有少數市民為了美觀,把安全帶“隱藏”在汽車坐椅套內,這些違法行為都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隱患。市民在乘坐汽車時正確使用安全帶,能防止駕乘人員發生二次碰撞,有效減輕駕乘人員的傷害程度。另外,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系安全帶可以將危險降低80%以上。 目前,根據全國統一部署安排,市公安交警部門正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依法查處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此次行動是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中不容忽視的環節。在開展行動期間,公安交警部門將對摩托車騎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督促騎乘人員、駕乘人員在出行時養成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系安全帶的良好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