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近日,龍圩區人民檢察院對丘某涉嫌詐騙案擬作不起訴處理召開公開聽證會。 據悉,犯罪嫌疑人丘某與被害人黎某于2017年9月相識。2018年8月的一天,丘某向黎某提出要到梧州市,并將偽造的身份信息發送給黎某,要求對方幫自己購買車票。但因身份信息不符合,黎某無法幫丘某購買車票。隨后,丘某以自行購買車票為由騙取黎某1000元。據統計,同年8月期間,丘某多次以購買車票到梧州為由,共騙取黎某7200元。案發后,犯罪嫌疑人已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聽證會上,該案承辦檢察官就案件基本情況、審查認定事實、犯罪構成要件等進行詳細說明,提出對該案作相對不起訴的擬辦意見,是因犯罪嫌疑人已取得被害人諒解,并已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且該案涉案金額不大,犯罪情節輕微。 在全面了解案情、聽取被害人諒解意見,以及公安機關、律師代表等意見的基礎上,聽證員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等進行綜合評議。隨后,聽證員代表發表聽證意見,一致支持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案擬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的意見。犯罪嫌疑人丘某也對其涉嫌詐騙的犯罪行為深刻懺悔,誠懇悔罪,表示會珍惜此次機會,今后努力工作,積極對社會多作貢獻。(盧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