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謝韻 通訊員 吳茵)日前,岑溪市岑城鎮思英社區上英三組居民陳柱寧致信本報,稱其到岑城鎮社保所詢問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享受的問題時,對方回應并沒有這個補貼,對此他感到疑惑。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梧州市社保中心。 今年8月,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相關通知,明確2020年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年繳費金額為7092.24元至37846.8元之間,而被征地農民可以享受3027.72元的養老保險補貼。9月5日,陳柱寧致信本報表示其未能享受該補貼,并稱岑城鎮社保所工作人員說沒有收到被征地農民享受補貼的文件。同時,該居民還提供了落款日期為2013年12月2日的征地原始圖表。 對此,市社保中心方面表示,針對上述情況,該居民應首先確認自己是否已經進行被征地農民的身份認定,是否符合相關補貼領取要求。根據政策文件的不同,2008年3月1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不足0.3畝,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梧州市戶籍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簡稱“老辦法被征地農民”。2016年1月1日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政府依法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失地,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的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在冊人口,簡稱“新辦法被征地農民”。新、老辦法的被征地農民,所享受的養老保險補貼標準有所不同。 通常情況下,在經過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等有關部門進行被征地農民身份認定后,老辦法被征地農民以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應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在繳納自己應繳納部分后,由經辦機構向財政部門申請相關政府補貼。老辦法被征地農民若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根據參保人員申請,經辦機構復核無誤后向財政部門申請款項。新辦法被征地農民則由鄉鎮、街道辦事處社保經辦機構以村為單位,統一申請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申報,市本級、縣(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復核無誤后向財政部門申請撥款,直接記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補貼只用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補助,不直接發給被征地農民個人。不參保的則不享受補貼。 市社保中心方面表示在梧州市行政區域內,因政府依法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符合梧政發〔2013〕62號、梧人社規〔2018〕5號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的被征地農民,都可以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享受條件和標準相同。由于屬地辦理原則,被征地農民養老補貼詳細辦理情況,市社保中心建議居民再向當地人社部門進行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