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祝琳 通訊員 董成毅)日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聯合在市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梧州市本級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方案》提出,我市擬分兩個時間段調整轄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第一階段為不早于2021年春季學期,第二階段為《方案》執行一年后)。 據了解,我市市本級公辦幼兒園現行收費標準是根據自治區2010年的有關規定執行,至今未進行調整。隨著近年市場物價、人員工資和待遇標準逐年提升,幼兒園辦園成本增大。根據市教育局提出的收費標準,市發展改革委和市財政局經過成本核算及部門會商,起草了《方案》。 我市市本級公辦幼兒園現行收費標準為:城市幼兒園方面,自治區示范園每人每月350元,市示范園每人每月250元,普通幼兒園每人每月200元;鄉鎮及以下幼兒園方面,普通幼兒園每人每月120元-130元,學前班每人每月50元-60元。 《方案》提出的擬調整標準為:第一階段,城市幼兒園方面,自治區示范園每人每月500元,市示范園每人每月400元,普通幼兒園每人每月320元;鄉鎮及以下幼兒園方面,自治區示范園每人每月400元,市示范園每人每月300元,普通幼兒園每人每月220元,學前班每人每月120元。第二階段,城市幼兒園方面,自治區示范園每人每月700元,市示范園每人每月600元,普通幼兒園每人每月520元;鄉鎮及以下幼兒園方面,自治區示范園每人每月500元,市示范園每人每月420元,普通幼兒園每人每月320元,學前班每人每月160元。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方案》實施前已在園就讀的“老生”按原收費標準執行,《方案》實施后的“新生”(當季新入園就讀的幼兒,含外園轉來的插班生)按最終確定的標準收費執行,具體視國家和自治區價格調控政策而定。 《方案》還明確,招收3歲以下(含3歲)幼兒,可在上述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加收30%的保教費。基于幼兒園及家長雙方自愿,幼兒園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的,保教費采取按日收取辦法,具體按幼兒申請留園的天數計算,留園期間保育教育費日收費標準可在正常保育教育費日收費標準(月收費標準除22天計算)基礎上,最高上浮30%。 《方案》現階段正在公示,市民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可于1月29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方式反饋至市發展改革委收費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