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定于6月7日至8日進行,為確保我市2021年普通高考平安、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為防止和減少噪聲污染,確保梧州市區考生在普通高考期間享有安靜的復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在6月6日至8日普通高考期間,加強環境噪聲管理。 (一)嚴格控制建筑工地、工業企業和第三產業等產生較大影響的環境噪聲,禁止在每日21∶00至次日6∶00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夜間建設施工。 (二)禁止在市區及梧州高中、梧州一中、梧州四中、梧州十八中、蒼梧中學考點周邊實施下列行為: 1.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包括拆房施工作業)和建筑物內部裝修作業。 2.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音響器材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文娛體育活動。 3.機動車船鳴喇叭。 4.其他產生噪聲污染的活動。 (三)6月7日至8日白天考試期間,除緊急搶險和救護等特殊原因產生的噪聲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禁止產生噪聲干擾考場。 二、為切實保障我市2021年高考期間供電線路安全,在6月6日至8日高考期間,除搶修搶險外,暫停所有管道線路施工和開挖頂管作業。 三、請相關施工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合理安排施工。各單位和個人應嚴格遵照有關規定及本通告要求,積極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高考保障工作。各監督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執法監督管理,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規處理。 四、本通告自2021年6月6日起施行。 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