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9月的一天,一位滿頭銀發的老婦人拄著拐杖,艱難地走進濛江法庭,控告其子女未盡贍養義務。法官及時跟進,成功調撤了這起家庭贍養糾紛。 當天,濛江法庭的黎法官見到老人后立即跑上去攙扶著,并輕聲問道:“老奶奶,遇到什么難事了,自己一個人拄著拐杖來法庭,怎么不叫個年輕人陪著您來?”老人略微遲疑了一下,頃刻間淚如雨下,哽咽道:“我的孩子不養我,我要找法官主持公道……”這位老婦人自稱姓楊,系濛江人,這次來濛江法庭是想控告其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請求濛江法庭為其主持公道。黎法官聽完老婦人的訴說后,馬上致電老婦人所在的村委干部,村干部反映其有三兒一女,并提供了一名在本地居住的老人的其中一個兒子的聯系電話。黎法官在撥通其兒子電話后,對其進行了釋法說理,從道德和法律兩方面對其進行了勸導及教育。 經過黎法官的調解,其子認識到不贍養父母不僅違背倫理道德,還會觸及法律的底線。掛掉電話后,其子火速趕到濛江法庭,態度誠懇地向母親認了錯,并表示今后一定多關心母親,做到兒子應盡的義務,讓母親享受天倫之樂。隨后,法庭干警與其子合力將老婦人攙扶上電動車載回家,一起家庭贍養糾紛調撤成功。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水有源樹有根,為人子女的應對父母少些抱怨,多些關愛。父母養兒育女實屬不易,做兒女的為父母養老送終也是人之常情。希望老婦人的幾個子女能夠及時醒悟,善待自己的母親。 (趙柏籠 覃杰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