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紀榮蘭 通訊員 吳茵)根據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財政廳印發的《關于調整2021年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要求,決定從2021年1月1日起統一調整全區工傷保險待遇。記者從梧州市社保中心獲悉,我市2021年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已于10月28日發放到位,發放人數共238人。 《通知》明確,本次調整項目主要為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后,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因工傷殘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23元。調整后月傷殘津貼低于1810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因工傷殘人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分別調整到每人每月3588元、2870元和2153元;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2元。 此外,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養老保險待遇、按規定需工傷保險基金補差的一級至四級傷殘退休人員,工傷保險基金補差的金額每人每月增加7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