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詳情 2020年12月12日,家住杭州的W先生出于好心搭載了兩名陌生人,然而車開到塘棲時不幸與另一輛汽車發生碰撞,導致其中一人當場死亡。 
這一意外讓W先生一家手足無措。交警判處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W先生需賠償死者66萬元。對方車輛的賠償由W先生的第三者責任險負責,而W先生自己車上的責任卻無法得到賠償。 焦頭爛額之際,W先生的保險代理人葛經理聽說了出險情況,第一時間提醒他辦理駕乘無憂的理賠。原來,2020年年初,W先生的妻子在葛經理的推薦下購買了一份《駕乘無憂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這是專門針對駕駛或乘坐合同約定車輛時因意外傷害導致醫療、傷殘或身故時提供保障的保險。 在葛經理的協助下,W先生收集理賠材料,向新華保險申請了理賠。但卻因材料中車輛信息與承保車輛信息有出入,理賠一度陷入瓶頸。本著“以客戶為中心”的原則,新華保險理賠人員立即前往處理事故的交警大隊核實了解情況。原來事發當時由于交警疏忽,將信息材料采集錯誤。經過及時修正,案情核實無誤,35萬元理賠金及時打入受益人賬戶,解了W先生的燃眉之急。 案例啟示 “本以為買了車險,保障就夠了,直到出了事,我才發現原來針對自己車上人員的保障僅有1萬元。很慶幸我老婆投保了新華保險的《駕乘無憂團體意外傷害保險》,360元的保費幫我們家減少了35萬元賠償款的壓力,這份保險太及時了!感謝新華保險,感謝葛經理!” 
1月4日,W先生專程來到新華保險杭州中支贈送錦旗,以表達對新華保險和葛經理暖心服務、雪中送炭的誠摯謝意。正是像葛經理這樣的保險業務員的堅持,讓無數家庭在面對風險時,可以更從容應對。(林棟) 本文為推廣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