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反食品浪費法》正式施行以來,大多數餐飲服務企業能做到自律,積極行動起來,向消費者宣傳防止食品浪費知識,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的標識,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按需適量點餐,受到廣大消費者的好評。
但是,也有個別餐飲服務企業不把《反食品浪費法》當一回事,總是算計個人利益,沒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甚至引導或放縱消費者盲目點餐,既浪費錢財,又浪費食品。
個別餐飲服務企業則認為,反食品浪費知識宣傳不是分內事,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是多此一舉,做了可能影響經濟效益。其實,做好《反食品浪費法》的宣傳,是餐飲服務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企業法人要主動擔當,有所作為,明確反對食品浪費,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提示消費者理性消費,按需消費,這樣不但對餐飲服務企業毫發無損,相反說明餐飲服務企業勇于擔當,以大局為重,定會贏得更多消費者的贊揚和青睞。
物質豐裕的社會應與文明的精神追求相匹配,情緒價值的需求不應建立在物質浪費之上。作為消費者,餐飲不要攀比,不要講排場、擺闊氣,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增強節約意識,踐行反餐飲浪費,選擇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承擔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同時,消費者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科學理性消費,共同抵制盲目消費、沖動消費、超額消費等不良消費行為。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在于執行。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餐飲行業反食品浪費相關工作的檢查,嚴厲查處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嚴重浪費食品行為,讓“節約光榮、浪費可恥”成為全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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