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辦法》中指出要“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明確了農村基層黨組織擔負著鄉村振興的重任。作為黨的基層組織要堅強有力,才能切實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助力鄉村振興蹄疾步穩。
鍛造作風優良的戰斗堡壘,以“黨風”帶動“民風”。黨風正則民風淳,農村基層黨組織作風關系到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形象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落實,各基層黨組織、廣大黨員作風形象好,才能讓群眾信任,才有說服力、號召力、影響力。要樹立“群眾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思想,平等待人、用情待人,把群眾當家人待,把群眾事當家事辦,用踏實苦干的“樣子”、用“一碗水端平”的服務作風,贏得群眾的拍手點贊。堅決抵制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積極解決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為鄉村振興營造良好的黨風,促進帶動形成求真務實、團結奮進、勵精圖治、開拓進取、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民風,全力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鍛造守正創新的戰斗堡壘,以“黨建鏈”賦能“產業鏈”。黨的建設工作應與發展同頻共振,要按照“產業延伸到哪里,黨組織覆蓋到哪里”的思路,切實擴大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搭建平臺,聯合企業,利用本地區的特色資源,因地制宜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以“黨組織+合作社+企業+農戶”的黨建聯建共建的產業化經營模式,通過黨員帶頭建項目、建合作社等推動個體經濟、村集體經濟、股份制經濟融合發展,把產業發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給農民,不斷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
鍛造全面過硬的戰斗堡壘,以“黨管”引領“三治”。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鄉村治理的領導核心,健全鄉村治理體系、提高鄉村治理水平,關鍵在于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作為“三治”結合的政治前提和保障。要努力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形神兼備”“血脈貫通”的生命體,更好構建起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在黨組織的領導下,通過完善自治制度、豐富議事形式、推進村務公開等增強自治能力,通過優化文化供給、選樹先進典型、推進移風易俗等提升德治水平,通過推進法律服務建設、深化矛盾糾紛調處、加強平安鄉村建設等強化法治建設,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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