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有責無權、權責不對等”的問題是困擾基層有效治理的頑疾。
有不少鄉鎮(街道)的干部向筆者反映,有的上級職能部門不考慮基層實際,不管基層是否有相應的人力物力接管一些下放的職權,也不管應不應該把職權下放到基層,僅靠一份文件,就要求鄉鎮(街道)接下有關職權,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本來應該負起這些職權,又有專業人士、物力的職能部門,只是簡單、粗暴地通過層層下壓、層層簽訂責任書的方式,把任務下達到鄉鎮,自己僅僅負責統計任務、監督和追責,權責嚴重不明。這也導致鄉鎮(街道)每天都要面對各項不同種類繁重的任務,不管上級有多少個部門,也不管自己是否懂專業的知識,所有事都必須“一根針穿起來”。為此,這些干部感慨地說:“我們不但要把事情做了,還要擔負相應的責任,出問題的話還是我們擔責。”
筆者認為,職能部門對職權一放了之,自己做“甩手掌柜”,還美其名曰“屬地管理”,其實是一種懶政。這也使得鄉鎮(街道)在推進實際工作中會遇到權責失衡、與上級政府部門權責界限不清等問題,不僅妨礙了鄉鎮(街道)正常依法履職,也使得基層干部苦不堪言、怨聲載道。因此,要破解鄉鎮(街道)在依法履職過程中的諸多困境,有必要為鄉鎮(街道)依法履職提供制度化、法治化保障。這一點,我市走在了全區前列。
根據《梧州日報》報道,目前,我市建立鄉鎮(街道)職責準入制度取得階段性成果,全市7個縣(市、區)58個鄉鎮、8個街道職責任務清單已經全部印發公布、組織實施,具體來說,就是梳理形成鄉鎮職責任務事項118至121項、街道職責任務事項78至118項,經縣級司法部門合法合規性審查后,由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審定印發實施。
這也意味著,我市已經建立起進一步明晰鄉鎮(街道)職責任務和工作關系,減輕基層負擔,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快構建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行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鄉鎮(街道)“照清單履職、按清單辦事、依清單問責”的局面逐步形成,能夠有效減輕基層負擔,有力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為了杜絕今后再次出現上級職能部門向基層攤派行政事務太多太泛濫、鄉鎮(街道)負擔太重的問題,我市創新出臺規范鄉鎮(街道)職責準入的制度措施,從事前醞釀、提出申請、組織審核等環節作出具體規范,嚴格鄉鎮(街道)職責準入程序,明確縣級部門不得隨意將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職責范圍內的行政事務下放、委托或移交鄉鎮(街道)承擔。
由此可見,我市有關部門在下放行政執法職權過程中,必須精準區分鄉鎮(街道)的承接能力與實際需要,充分聽取承接行政執法職權的基層意見和建議,研判各基層行政執法面臨的不同情況,訂制“菜單式”職權下放清單,酌情實施“梯度”下放,從而杜絕有關職能部門簡單以“屬地管理”名義把責任層層下移,搞“降格落實”的情況出現。只有這樣的“菜單式”職權,才能受到基層的歡迎,最終確保措施落實到位、管理到位、服務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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