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前段時間,南寧某小區泳池中,有兒童游泳一天內被救生員救起5次而家長只顧玩手機的問題,引發了大家對小區泳池安全的關注。筆者認為,保證孩子游泳安全,家長、泳池管理方與健康監督管理部門都責無旁貸,共同織好安全網。
首先,家長要負起監護的責任。孩子在泳池里嬉戲、游泳,家長自顧在岸上玩手機或聊天,是對孩子的安全不負責的表現。家長最好能親自下水陪伴,視線不離開孩子,以便發現異常情況立刻做出反應。 其次,教會孩子辨識危險與安全的區域并遠離泳池的排水口。泳池排水口有很強的吸力,可能會吸住孩子的頭發或者身體,不要讓孩子在距離排水口很近的地方游玩,更不能坐在泳池排水口上面。 再次,作為公共泳池管理方也要切實加強泳池安全管理。泳池管理者要強化全體員工的責任意識,壓實員工崗位責任。作為泳池管理者,要按要求配齊配足救生員,同時加強對救生員的專業急救技能培訓,提升救生員的責任心敬業心。同時,泳池管理方應加強安全防護設施的配備,引導低齡游泳者按照嚴格規定穿戴救生圈,下水前務必對救生圈完好程度進行全面檢查,以防發生溺水事故。 最后,衛生健康監管部門要對公共泳池做好常態化安全監管,包括檢查水質凈化消毒與循環設施運轉等情況,及時排除各種隱患,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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