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黨政機關要習慣過緊日子。”值得注意的是,“過緊日子”之前加上了“習慣”二字,這意味著黨政機關精打細算、厲行節約過緊日子,不是一時之需,不是權宜之計,而是一貫的、長期的、常態化的工作要求。
生活中,看到老百姓用口袋裝糧食,同樣的口袋,因為扎的松緊不同,能裝多少糧食還是不一樣的。袋口扎得緊,則糧食裝得穩,容易運輸;扎得松,則糧食很容易潑灑,造成丟失和浪費。 而要形成“過緊日子”習慣,就要從財政資金監管的源頭著手,盯住“關鍵少數”、關鍵業務、關鍵環節,扎牢“制度籬笆”,管住“權力之籠”。 要緊盯“關鍵少數”,收緊“決策之繩”。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要在政策把握、制度執行中做到先學、深學、悟透,做“過緊日子”的“行家里手”,把各方面資金管好用好,既要結合實際依法依規用,把資金用在“刀刃上”“緊要處”,該用的大膽用、放心用,還要防止資金閑置和損失浪費,依法科學決策的事,要勇于擔當、敢于干事,避免資金沒有發揮其該有的作用。 要緊盯關鍵業務,管緊“業務之籠”。要織密預算編制、執行、績效和監督相互制衡、相互制約的“制度之籠”,以問題為導向,把業務管理落在日常、經常,有針對性地開展好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緊盯虛假編制預算騙取、套取資金,遲撥、滯留、占用資金,濫用職權違規拆借資金,“多頭申報”套取挪用資金,“多頭投資”項目“搭車混用”資金等問題,加大工作力度,讓資金不因業務之失而受損。 要緊盯關鍵環節,繃緊“紀法之弦”。要強化從源頭到末梢的全程管控,在預算、審批、公告、招標、采購、建設、決算、審計等各環節,做到“重兵把守”,比照負面清單,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專業性的業務指導,加大紀法的規矩要求,落實精確的規范程序,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根基,增加資金使用透明度,防范“私人定制”“偽合法機制”“云里霧里”“化整為零”“改頭換面”等“花招”,切實過“緊日子”,曬“明白賬”,把好項目做成惠民事,把“緊要錢”用在緊要處,切實健全和執行好“過緊日子”的“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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