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 通訊員 李晚昌)日前,梧州市工商局聯合交警等部門,對市內銷售燃油助力車的商家進行查處,共查扣違規助力車51輛。3月31日,梧州市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警示:燃油助力車屬淘汰產品,廣大消費者切勿再購買。
燃油助力車屬淘汰產品
據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國家發改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第九號令)》有關條款》規定,當前市場上流通的燃油助力車屬淘汰產品,任何生產企業、銷售商家不得違反規定生產和銷售燃油助力車。
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在2011年第184號公告中,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部分具體要求進行了修改,刪除了涉及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的有關規定,取消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的生產許可證。
駕駛燃油助力車隱患大
據了解,由于多數燃油助力車都無牌照,因此,交警部門無法按現行的交通管理法律對其進行管理,以致安全事故頻發,以下是長洲區交警大隊提供的部分實例:
2月22日19時36分,莫某某駕駛無號牌燃油動力助力車沿新興三路機動車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柳州銀行對開交叉路口時,車輛失去控制倒地后向前滑行,碰撞到與趙某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造成趙某某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3月19日22時53分,陸某某駕駛無號牌燃油助力車沿新興二路機動車道向夢之島時代廣場方向行駛,至京梧公交站對開路段時,碰撞行人尤某某,造成兩人受傷及燃油助力車損壞。
對于上述案例,長洲區交警大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多數燃油助力車車主認為該類車屬于非機動車,因此駕駛時并不在意。此外,這部分車主更看重燃油助力車馬力大、價格偏低等特點,對人身安全并不十分重視。
針對目前市內仍有一些商家為了牟利,將屬于機動車類的燃油助力車當成非機動車來推銷,誤導消費者的情況,梧州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再購買國家已明文禁止上路行駛的燃油助力車,以免威脅到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